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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医保业务培训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6-22 09:16
  (原标题: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医保业务培训)

   日前,区社保局组织上虞富春骨伤医院、上虞第三医院、上虞第五医院3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保业务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为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审核工作流程,讲解内容主要为医保外伤审核的要点、操作流程、案例分析、疑难复杂外伤流转等。

  据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医保基金系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的基金,《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对应由工伤基金支付与第三方赔付等情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以虚构外伤事实,报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相关法律按“诈骗罪”定罪量刑。 (记者 贺陶 通讯员 胡智丰) 来源: 上虞日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