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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两项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8月上调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7-04 10:42
  据淮南网报道,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淮南市参保人员待遇,优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淮南市将提高两项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惠及民生。

  近日,该局积极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自今年8月1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启动之日起,调整淮南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据了解,一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17参保年度,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60元;二是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达到450元。(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