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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创新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助力脱贫攻坚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8-07 17:53
新华社西宁8月7日电(王金金)今年以来,青海省保监局创新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给予保险制度上的优惠,着力解决当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实际问题。
记者从青海省保监局了解到,全省范围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4.1%。为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保障作用,青海省保监局与省扶贫开发局、卫计委印发了《青海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省内农牧区贫困户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在保险服务上给予便利。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全省贫困人口的医疗报销比例,针对全省范围内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下调至3000元。为更好地解决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帮助贫困家庭减轻看病、治病的经济负担,青海省保监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扶贫保”、贫困人口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扶贫试点工作。其中,西宁市筹资1200多万元为全市7.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意外、疾病等保险;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筹资120多万元为全州6100多名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青海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2012年青海省开展大病医保工作以来,到目前大病保险已累计为全省近20万名大病患者提供了保险保障,共支付大病医疗费用8.33亿元,全省医疗保险报销水平提高了17%,让大病患者“治得起重病,住得起医院”。(来源:新浪新闻)
记者从青海省保监局了解到,全省范围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4.1%。为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保障作用,青海省保监局与省扶贫开发局、卫计委印发了《青海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省内农牧区贫困户进一步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在保险服务上给予便利。
据了解,为进一步扩大全省贫困人口的医疗报销比例,针对全省范围内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下调至3000元。为更好地解决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帮助贫困家庭减轻看病、治病的经济负担,青海省保监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了“扶贫保”、贫困人口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扶贫试点工作。其中,西宁市筹资1200多万元为全市7.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意外、疾病等保险;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筹资120多万元为全州6100多名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青海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2012年青海省开展大病医保工作以来,到目前大病保险已累计为全省近20万名大病患者提供了保险保障,共支付大病医疗费用8.33亿元,全省医疗保险报销水平提高了17%,让大病患者“治得起重病,住得起医院”。(来源: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