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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补助提高 百姓更有医靠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10-24 11:33
  “社保”是大家口中的高频词,格外牵动人心。10月23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参保人员不断扩大,待遇水平持续提高,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我省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已经从城镇扩大到乡村,从就业人群扩大到非就业人群。

  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同时,我省还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疗保障补助标准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养老金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江西人的获得感越来越强。

     【社会保障】

     城乡养老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4年,我省出台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度让城乡居民共享统一的政策标准,缩小了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44.1万人,比2012年净增189.1万人,增长11.43%。参保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达40.2%,比2012年提高3.4个百分点。

     在全国率先建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医保制度

     我省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改革,2012年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使用医保“一卡通”在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省直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衔接并轨,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由此走向终结。
 
     201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启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提高了全省因重大疾病而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受益程度。

     养老金和医保补助标准都提高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疗保障补助标准均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4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达45.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增长10.5%,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73%,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支出达64.54亿元,享受待遇人员达376.96万人,比2012年增加240.16万人。

     【全面小康】

     江西进入到中等偏上收入社会

    十八大以来,江西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到2016年,全省GDP达到18499亿元,为2012年的1.43倍。按当年人民币兑美元平均汇率计算,2012—2016年,全省人均GDP由4562美元提高到6084美元;参照世界银行收入分组标准,江西从长期处于中等偏下收入社会进入到中等偏上收入社会。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情况看,到2016年,按全国人均GDP(5.8万元,2010年价)的全面小康目标,江西实现了小康目标的63.8%;按照江西GDP自身翻一番目标,全面小康目标实现程度为89.7%;预计到2018年全省GDP将提前实现翻番。

     这一时期,反映居民生活富裕程度的指标——恩格尔系数首次降至40%以下,全省恩格尔系数由2012年41.7%下降到2016年的33.6%。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74.9岁提高到76.1岁。

     已达到小康目标值的监测指标有11个

    省统计局专家分析称,十八大以来,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全面提速,到2016年,已达到小康目标值的监测指标有11个,分别是:基层民主参选率、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公众安全感指数、“三馆一站”文化服务设施覆盖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平均预期寿命、产品质量合格率、环境质量指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专家称,在今后的三年多时间里,我省只要用好多种政策与平台,着力补短板扬优成势,有望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努力推动全省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二方阵,最终实现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梦想。(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