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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妇幼保健院温馨提示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22-06-16 17:06
广大参保群众:
      2022年6月20日起,我院医保结算系统将统一切换成四川省医保结算平台,结算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患者(医保参保地为眉山)需持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到我院窗口现场挂号方可享受减免门诊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凡挂号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此项减免政策,医保基金不再进行补报:
     2、因全省医保信息平台移动支付接口尚在建设中,参保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挂号减免功能暂时无法使用,故凡自愿选择微信公众号挂号导致不能享受减免门诊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此项减免政策,医保基金不再进行补报;
     3、共济账号结算时需提供共济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丹棱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