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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患者在津住院9月底前实现直接结算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7-08-08 10:03
(原标题:外地医保患者在津住院9月底前实现直接结算)
本报讯(记者 张清)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本市将于9月底前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为推进医保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有序进行,本市出台5大举措。
对接平台
本市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数据接口进行了改造,搭建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环境,完成了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参保人登记备案、预付金额度、入院登记、费用录入、出院结算等功能模块的联调测试,为医保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确定机构
确定了阜外医院、301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19家北京市定点服务机构,以及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4家河北省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批本市参保人员京冀两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本市37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异地就医联网调试,其中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一中心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17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了8个省的真人真卡实地测试,具备服务异地就医参保患者的条件。9月底前,本市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医疗机构,将进一步扩大到本市全部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总的医疗机构不少于62家。
统一标准
统一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审核标准,即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院就医,执行就医地“三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报销政策。同时,医保起付线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扩大备案
8月底前,将本市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扩大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并从职工医保扩大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严格监管
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一方面,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加强成本控制,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另一方面,依托医疗保险实时监控系统,开展对异地就医诊疗行为的监管,对住院时间偏长、住院费用偏高的个案重点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本报讯(记者 张清)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本市将于9月底前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为推进医保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有序进行,本市出台5大举措。
对接平台
本市对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数据接口进行了改造,搭建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环境,完成了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参保人登记备案、预付金额度、入院登记、费用录入、出院结算等功能模块的联调测试,为医保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确定机构
确定了阜外医院、301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19家北京市定点服务机构,以及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4家河北省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批本市参保人员京冀两地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本市37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异地就医联网调试,其中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一中心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17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了8个省的真人真卡实地测试,具备服务异地就医参保患者的条件。9月底前,本市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医疗机构,将进一步扩大到本市全部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总的医疗机构不少于62家。
统一标准
统一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审核标准,即异地安置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院就医,执行就医地“三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报销政策。同时,医保起付线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扩大备案
8月底前,将本市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扩大至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并从职工医保扩大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严格监管
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一方面,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加强成本控制,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另一方面,依托医疗保险实时监控系统,开展对异地就医诊疗行为的监管,对住院时间偏长、住院费用偏高的个案重点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